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考点名称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公文:15类公文写作格式与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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