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由省法院同人社厅统一安排,市中院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市中院同市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做好笔试考场联络、考前准备等工作。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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