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岗位招聘人数。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
3.笔试地点:文山市城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二十大精神、时事政治、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法纪知识等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