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内容:
笔试按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岗位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开设培训班。
(1)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德育和师德教育、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现代教育技术基础与应用等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特别是专业和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2)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素养、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申论(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