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务必于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裕安区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人民政府后楼四楼)。逾期不领取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时间为8月16日上午8:30—11:00,考场统一设在裕安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