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
1.公共科目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招录机关为市直机关的职位,以及定向港澳选拔职位测试《申论》(Ⅰ类);招录机关为市直驻区单位、区直机关及街道的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警察职位测试《申论》(Ⅱ类),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2.综合职位组职位加考笔试专业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6、7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