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合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