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笔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重点了解人选的基本素质、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运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时间为5月30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